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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新闻
集装箱运输中的责任划分
发布日期:2009-11-06

托运人在集装箱运输中应有的责任是不完全同于传统海运方面的。拼箱货托运人的责任与传统海运相同。整箱货托运人的责任不同于传统运输的有:
  1、应保证所报货运资料的正确和完整;
  2、承运人有权核对箱内所装货物,因核对而发生的费用,由托运人承担;
  3、海关或其他权力机关开箱检查,其费用和由此发生的货损货差,由托运人承担;
  4、如集装箱货不满,或是垫衬不良、积载不当,或是装了不适于集装箱运输的货物,因此而引起的货损、货差,概由托运人负责;
  5、如使用了托运人自有的不适航的集装箱,所引起的货损事故应由托运人负责,若使用承运人集装箱及设备,其间造成了第三者财产或生命的损害,应由托运人负责赔偿。责任限制(Limits of Liability)是集装箱运输中发生货损货差,承运人应承担的赔偿额。拼箱货的责任限制与传统运输相同。整箱货的赔偿参照国际上的一些判例:如果提单上没有列明箱内所装货物的件数,每箱作为一个理赔计算单位;如提单上列明箱内载货件数的,仍按件数计算;如果货物的损坏和灭失不属海运过程,而是在内陆运输中发生的,则按陆上运输赔偿额办理;如集装箱是由托运人所有或提供的,遇有灭失或损坏,且其责任确属承运人应承担者,亦应视做一个理赔计算单位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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